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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论文存在的10个普遍问题!

​郑确辉 法研在线 2021-09-17

笔者从事学术刊物编辑工作多年,在审阅过程中发现不少好稿件,也发现有相当部分的稿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足。这些不足主要有以下十方面。


一是“原样搬运”。主要表现是:论文引用他人的资料、观点占了相当大的篇幅,甚至整篇文章基本是由“引用”别人的研究成果拼凑出来的。撰写学术论文应严肃、认真、科学,尊重他人的著作权,引用或参考他人的观点、资料后应于文后列出引文或参考文献。论述性文章与综述性文章有显著区别,若是前者,就应以自己的“干货”为主,除非是为己文评论、探讨的对象,或为己论佐证以增强说服力可以适当引用外,其他情况如无必要,不宜引用。文献引用对于撰写学术论文意义重大,引用的合理、必要、准确及有效,对文章的质量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撰写新论文时使用引文来佐证己论必须恰到好处方能起到正确引用的作用。


二是“虚浮不实”。主要表现是题目宏观而内容微观。有些学术论文探讨的仅是某个局部性、个体性的改革发展问题,涉及的仅仅是某个学科领域的横向子系统或纵向子系统下面的某个问题,却冠以仅适用于该学科领域整体改革发展的大题目,这就出现了题大文小的毛病。例如,题目为“论人才能力的培养”,但文章内容既不是某学科专业的整体人才培养,也不是所有学科专业的人才培养,而只是某个学科专业的某一层次甚至是某企业某部门的人才能力培养、培训方法。这就导致题文不匹配,失去了学术研究的严谨性,是学术研究应该力戒的。三是“心浮气躁”。主要表现是赶“时”赶“热”,


在没有进行认真学习、深入理解和仔细研究的情况下,便对一些时髦的概念、观点、理论和热点问题匆匆发表见解,“书被催成墨未浓”,这对学术研究、学科发展是无益的。例如,高校在当前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是否应去除行政级别、取消内部层级的问题是人们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但什么是行政级别、高校行政如何运作及运行机制等,很多论者对这些问题的内涵和特点或不清楚,或一知半解,便去蹚所谓“热点”的浑水,匆忙草率地撰文发表见解,认为高校不可去除行政级别、不可取消内部层级或必须要有行政级别,不宜取消内部层级,有的则人云亦云,照搬“行政化”“层级化”等概念,把这当作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装,随便套用、粘贴,以致文稿内容自相矛盾,错漏百出。


四是“爱好用旧”。主要表现是喜好使用过时的论据、资料等。当今社会,因特网无处不在,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的发展十分迅速。因此,搞学术研究须有敏锐的目光和灵通的信息,要占有丰富的、新颖的和各种不同的资料,并寻找机会与国际学者交流,使学术研究避免“一叶障目”。这是进行科学的学术研究并能够得出正确结论的必备条件,缺少这些条件,学术研究就会少了科学的内涵,就难以得到正确的结论。例如,有些论述当前国际高等教育发展的学术论文,引用的却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资料,时间这么久远的资料作为推动当前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论据实在是很难具有科学性。殊不知,当前国际高等教育的实际情况相比三四十年前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那时的情况对于今日的高等教育实践而言已成“陈年皇历”,用它们代表今天高等教育发展现状是不科学的。如此“爱好用旧”必然减弱研究成果的正确性、科学性。


五是“长于套用”。即在探讨某个学术领域的某个层次的子课题时,沿用母层次课题的既有观点,贴上子层次的“标题”了事,而没有对这个层次的特点作相应的揭示和论述,发掘其独特之处。例如,有的探讨如何促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研究论文,论点往往是:要贯彻“科学发展观”方针,因为科学发展观反映了时代进步的要求;要注重调查研究,因为调查研究是探讨解决问题的前提条件;要理论联系实际,因为这是实现主观与客观相统一、认识与实践相一致的要求;要加强应用研究,因为社会对针对性、实用性的要求越来越多,越来越高等。但实际上,把这些观点与高等教育学理论乃至与一般的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相比较,几乎没有本质区别,只不过是标题不同罢了。有些文章尽管注意到了本层次课题的特点并进行了较详细的论述,但由于无法避免对母层次课题已有共性思路或观点的大量复述,导致文章的新意和特色被遮蔽。


六是“自我炒作”。作者对自己已经发表的文章情有独钟,撰写新的文章时喜欢自引,或列为参考文献。当然,有时确实需要引用自己已经发表的文章的观点,但只有在自己所著新文的论述与已发文章的观点有着内在联系的情形下才可以这样做。然而,有的学人在并不存在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动辄引用自己已发文章,或一一罗列为参考文献。这样的自引情况,其动机大概或是借机自我“显摆”“炫才”,或是为达到某种功利目的,或是两者兼而有之。


七是“以偏概全”。主要表现是把个别当作普遍并依此得出规律性的结论。这种求证方法既不科学也不严谨,很容易犯下以偏概全的毛病。认识事物的普遍规律是理论研究的重要目标,要达到这个目标必须要有立论的主要依据,而这需要以大量的调查、统计数据和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事例作为模型,从大量事物中抽象出共性的、本质的东西方可达到。但是,有些学人视野狭窄,或只关注那种没有代表性的孤例,或只看到一个角落,或从媒体上看到或听到某个事情的介绍就匆匆从其中引申出结论或将之当作某个观点的论据。另外,有的学人把自己所专长或喜欢的,实际上是比较狭窄的领域、专业、体系中的临时性、单一性或特指性术语概念当作普遍通用的术语加以利用,这就有意无意地产生了很多歧义,从而减弱了论文的科学性。


八是“旁求博考”。第一,热衷于无谓的大量考证。有些研究者喜欢在谈自己对问题的研究心得前,对文章中某个已经有了定论的一般概念作无谓的大段考证。例如,有些论述高等教育改革的文章,在转到正题即“高等教育改革”上来前,对“改革”一词的词义、由来、变化作了长篇“考证”。事实上,对那些已经没有任何歧义的常用词语进行的反复“考据”,只不过是变换了一种手法去照抄照搬文献或辞典工具书,而且与全文主题的论述不存在必然的内在逻辑联系,实系“迂夫子”气造成的。第二,离题万里的空谈。有些文稿尽管与论题有一定联系,有的甚至还联系得比较紧密,但大谈特谈那些人尽皆知、不需要证明就能够明白的寻常道理和现象实在是显得多余。例如,有些探讨借鉴美国发展高等教育经验的文章,字数大约七八千字,但文中对美国高等教育如何发达的介绍往往占去三四千字,列表格、做模型、摆数据,再进行纵向横向的比较,多番折腾后,还要喋喋不休地反复强调美国高等教育如何发达。实际上,对大家都知晓的现象、观点、道理,尽管其与主题论述有着紧密的联系,也只需用少量的文字点明即可。第三,庞大的堆砌罗列。在解释或解决学术研究领域中的某一问题时,需要运用某一相关学科理论,但却没有紧扣主题做深入的探讨,而是离题万里地去重复铺陈和述评该学科理论是如何产生与发展的,又是如何变化的,其前景如何等。例如,有些文章在运用高等教育学、统计学、社会学等学科理论探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相关问题时,总是先对这些理论的形成情况、发展进程、如何演变甚至创始人的生平经历等做详细的罗列。这就变成了生硬的理论资料堆砌,成了《庄子》所谓“文灭质,博弱心”,即花样名堂过多,反而会掩盖事物的本质,事物过于驳杂,会让人糊里糊涂。


九是“宏大叙事”。主要表现是研究题目偏好于那些有关整体、全局性的宏观问题。有些学人比较轻视具体问题,不愿把问题细分后再做深入详细的考察分析,而是惯于大而化之,把具体问题等同于枝节问题。他们以为,“宏大叙事”分量重、影响大,开展“宏大叙事”研究可以全面展现自己的学术水平。的确,研究工作的推进需要突破宏观问题,但是,开展宏观研究的前提必须是能够全面透彻地了解问题及客观准确地把握事物,同时要具备丰富的阅历、宽阔的视野、敏锐的洞察力、扎实的理论知识、很强的统领宏观问题能力、准确的文字表述能力、良好的抽象思维能力及长期的思考和积淀。从实际情况看,很多作者撰写的宏观问题研究论文,大多思想平淡,内容空洞,挖掘不深,远离日常生活体验,没有抓住复杂问题的本质要害,更不要说揭示表象背后的本质和规律了。“宏大叙事”是有条件的,这就是要循序渐进,由小到大,由浅入深,逐步推进,逐层深入。若是本末倒置,只会适得其反。


十是“方法薄弱”。研究方法单一,很多研究者习惯于定性研究,实证研究少且形式与方法尚需改善,更不用说引进质的研究了。研究方法单一会导致研究视角单一,从而制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同时,研究方法运用不规范。如思辨研究多半是基于未经证明的个别经验、感觉和未经确证的某些观念、说法,而没有依据充分、可靠的事实和理论,并且概念含糊、内涵矛盾、漏洞百出、逻辑混乱,甚至“不讲道理”就直接端出观点和结论了事。定量研究规范、深入的很少,如很多问卷调查的问题设计没有深度、表述含糊,样本数量少且无代表性,得出的结论简单粗糙,没有实质内容。这都会影响研究质量甚至使研究工作失去意义。



本文来源:《出版科学》2013年第4期;作者:郑确辉,广东商学院《法商高教研究》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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